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塑能源)境外发行上市及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备案通知书,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备案信息予以确认。
据港交所9月2日披露,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重塑能源)递表港交所主板,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该公司曾于今年2月29日递表港交所。
重塑能源,成立于2015年,作为中国领先的氢能科技企业,专注于氢燃料电池系统、氢能装备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并提供氢燃料电池工程开发服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按2023年已售重卡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总输出功率计,重塑能源位居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市场第一,市场份额为23.8%;按2023年重卡搭载的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总销售输出功率计,重塑能源位居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市场第一,市场份额为42.4%;按2023年重卡搭载的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总销售额计,重塑能源位居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市场第一,市场份额为29.4%;按2023年氢燃料电池系统的总销售额计,重塑能源位居中国氢燃料电池系统市场第三。
招股资料显示,重塑能源的单一最大股东林琦先生直接持股及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平台合计拥有21.96%的表决权,中国石化(600028.SH,00386.HK)通过中石化资本持股14.33%,其他股东包括国家制造业基金、一解放(000800.SZ)、宇通客车(600066.SH)、挚信资本、博华资本、君联资本、红杉资本、丰田通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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