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ST中利发布股票停牌公告。公告显示,*ST中利、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及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柏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18.05亿元(含违规担保1.12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ST中利未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所有资金占用清收工作。*ST中利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
*ST中利称,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ST中利还发布了多则事关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
在*ST中利发布的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中,*ST中利表示,2023年1月18日,公司获悉江苏欣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2023年2月24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法院同意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常熟光晟、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产业投资人常熟光晟、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方案》,常熟光晟投资目的为常熟光晟参与本次重整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常熟光晟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获得转增股票、成为重整后中利集团第一大股东并取得重整后中利集团的控制权。同时,通过本次重整,*ST中利的资产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以确保未来常熟光晟得以高效、平稳地经营和治理上市公司。常熟光晟现有总股本871,787,068.00股,本次重整过程中,*ST中利将按一定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常熟光晟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受让条件,受让*ST中利601,533,077股转增股票,受让价格0.79 元/股,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转增后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乙方指定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如股票数量与股比不一致的,以股票数量为准。
在*ST中利发布的关于与牵头财务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中,*ST中利表示,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牵头财务投资人宁波铭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铭志”)、公司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宁波铭志的投资目的系作为牵头财务投资人,与其他财务投资人共同参与本次投资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转增股票,成为参股股东,不取得重整后中利集团的控制权。宁波铭志及其他财务投资人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受让条件,拟合计受让*ST中利1,099,375,491.61股转增股票。宁波铭志受让前述转增股票的价格为0.80元/股。宁波铭志及其他财务投资人可通过签订内部协议或与*ST中利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宁波铭志及其他财务投资人内部各主体的最终投资份额,但不得影响产业投资人对中利集团的控制权。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