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标结果公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 规模:华能乌鲁木齐市27万千瓦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7万千瓦(风电13万千瓦、光伏14万千瓦),其中:13万千瓦风电工程位于已建华能达坂城二期项目场址西侧,场址中心距乌鲁木齐市约40km,场地开阔,地势北高南低,建设条件良好。风场区拟建设13台10MW风力发电机组,以5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110千伏升压站(主变容量130MVA),以1回110千伏线路送出至达金工盐湖北220千伏汇集站,线路长度约15km;14万千瓦光伏工程位于已建华能新特风电场场址内,场址中心距乌鲁木齐市约70km,场地开阔,地势南高北低,建设条件良好。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并配套建设27MW/54MWh储能系统,光伏组件拟采用610MWp及以上N型单晶硅双面组件,以6回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千伏升压站(主变容量140MVA),以1回110千伏线路送出至龙源柴窝堡南220千伏汇集站,线路长度约20km。(最终以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
2.3 标段划分:华能新疆公司乌鲁木齐县公司乌鲁木齐市27万千瓦风光同场加密示范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竣工日期为2025年8月;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含内容为工程所需设备材料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风场区、光伏区、升压站(含储能系统)及线路、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全部手续的办理(包括相关协调);华能集团框采外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催交和甲乙供设备现场保管、甲乙供设备现场接卸及倒运、现场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垃圾的清运及处置;土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进场道路、风电场及光伏区交通工程、防洪工程、防风工程、消防工程、水保工程、工程试桩、安全防护围栏、原始地貌恢复、植被恢复、弃土弃渣处理、相关试验检测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协调,在林草、环保、水保、电网接入、项目有关建设手续(含四证一书等)等办理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手续及时办理和取得,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完成项目全部竣工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含植被恢复报告、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及验收等所有工作)、并网前所有验收和达标投产,包含各项专题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安全验收、质量监督验收、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现场各类验收的检查、会议、提交资料等与工程相关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临建区建设(需符合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临建区、料场、加工厂及临时施工道路的临时用地/用草的手续办理和第三方出具相关报告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全部内容,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
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华能智慧基建系统,主机设备及软件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使用的电脑设备由投标人负责,过程管理投标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及要求》执行。
可研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设备监造、调试监督、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试验检测(第三方)、决算、审计、经济后评价、初设评审、工程造价咨询、生产准备、基本预备费,建设用地的永久征地费、草原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光伏区土地租赁费、建设期土地使用费由招标人承担,除此以外招标文件中虽然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风电及光伏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电网公司接入运行要求(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电网新增的改造要求)、满足国家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竣工验收需要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投标人承担,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属于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详见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设备清单)内的组件、支架、逆变器(含子阵控制器)、风机塔筒、箱变、SVG、GIS、预制舱、储能系统、电力电缆、铁塔、导线、光缆等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的框采结果,该部分的物资合同价由招标人按暂估价计列。风力发电机组及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同时接受西安热工院对设备生产全过程监造。
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报告编制及手续办理负责开工建设前招标范围内所有临时及永久用地(林草)手续办理及相关报告编制、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土地出让、光伏用地租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及房屋不动产证等合规性手续办理及其相关勘测、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最终取得项目土地及房屋不动产证所须全部手续及资料办理;项目用地林业和草原征用植被恢复方案编制及批复文件办理(临时用地、用草手续办理、植被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负责项目全容量并网前全部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度命名、技术监督、电网验收、启委会组织、全容量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竣工验收所需的水保、环评、职业卫生、消防设施验收、安全设施验收、档案验收等各项单项验收施工安装、检测、验收手续办理及其相关预案、报告编制,负责施工图在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负责项目防雷设施施工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备案审查;负责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工作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所须的全部手续及资料办理(以政府部门最新要求为准)。手续办理要求:1)各项手续需委托符合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的单位办理。
2)相关报告内容编制需满足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文件要求。
3)各项手续开工前办理完成并出具合法合规的批复文件。
(2)物资供货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详见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设备清单)内的组件、支架、逆变器(含子阵控制器)、风机塔筒、箱变、SVG、GIS、预制舱、储能系统、电力电缆、铁塔、导线、光缆等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的框采结果。风力发电机组及华能集团公司框采目录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需满足国家、电网、华能集团标准要求,同时接受西安热工院对设备生产全过程监造。供货边界:风场区、光伏区、升压站及线路内全部的设备、材料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接入华能清能公司集控中心和华能集团远程智慧运维中心的相关设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物资供货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转运、试验、仓储保管、风机大部件设备进场道路改造等全部工作。风力发电机组需按华能集团要求开展主控系统(PLC)、轴承、润滑油及风机健康状态监测系统等自主可控验证试验;光伏组件须按华能集团要求开展光伏能效测试等试验。本标段内的风机塔筒,需进行彩绘,具体方案由招标人在实施阶段确认。
(3)工程施工
1)风电场及光伏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场内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恢复)、35kV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平台及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及地基处理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围栏、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土地复垦等)、防风墙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必须符合华能要求;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道路、桥梁的新改扩建工作。
2)风电场及光伏区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包括配套软硬件)、塔筒、测风塔(风功率预测塔)、组件、支架、逆变器(含子阵控制器)、箱变、集电线路及电缆线路、通讯光缆、风机监控系统、逆变器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叶片监测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超高塔筒检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对讲系统、网络安防(纵向加密、隔离器、防火墙)、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试运等。
3)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架构、主变压器及GIS基础、无功补偿、辅助用房、危化品储藏间及配套设施、临用电转备用电源、永久电源、所有设备基础、防雷接地工程、消防设施、全站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站内道路、围墙、大门、硬化工程、标识牌、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防风墙设施、预制舱舱体彩绘等。
4)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站内所有预制舱、主变压器、中性点配套设备、GIS设备、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储能设备、接地变装置及小电阻成套装置设备、站用变、线路保护、母线保护、变压器保护、电容器组保护、馈线支路保护、无功补偿保护、接地变(站用变)保护,测控装置、远动装置、AGC、AVC、功率预测、一次调频、故障录波、电能质量、直流/UPS、事故照明、通讯系统、数据网、管理网、故障信息远传、电能计量设备、二次安防设备、消防水设备、生活水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公共广播系统设备、移动信号设备、SF6在线泄漏监测设备、SF6在线微水检测设备、主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设备、视频监控大屏、主变压器在线局放设备、高压电缆、所有电缆附件、动力电缆、控制线缆、通讯光缆及导线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试运等;升压站、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依照华能目视化管理手册的要求执行),所有设备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电网要求。
5)110kV线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对侧接入、协调、报告编制等全部工作,现场施工需满足国家电网相关施工要求,直至线路正式送电(铁塔、导线、光缆执行华能集团公司框采)。
(4)本项目全过程管理采用华能智慧基建系统,主机设备及软件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使用的电脑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智慧基建系统相关设备安装及调试需投标人配合,过程管理投标人按照《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相关内容及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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