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
根据《批复》,长乐外海I区(南)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东犬岛东侧海域,总装机容量314兆瓦,建设内容包括17台海上风电机组、66千伏场内海缆敷设、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与长乐海域其他海上风电项目〔包括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等〕实施集中统一送出,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及本项目配套的储能项目另行核准(备案)。
该项目总投资25.97亿元,项目单位为福州长乐国闽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1%)和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9%)共同出资设立。
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长乐区漳港街道东侧海域,总装机容量114兆瓦,利用长乐外海C区海上风电场项目预留的220千伏海上升压站、海底电缆和陆上集控站送出条件实现并网运行,项目最大出力须不超过上述送出通道的现有剩余容量。建设内容包括7台海上风电机组、陆上集控站、35千伏场内海缆敷设、控制保护和辅助工程、扩建长乐C区海上升压站35千伏开关柜间隔和陆上集控站35千伏配电装置开关柜间隔等。
该项目总投资11.77亿元,项目单位为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由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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