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岩中院)民事裁定书,福建创先光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被裁定宣告破产。
裁定书显示:
2024年8月15日,福建创先光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先光电光伏公司”)管理人以创先光电光伏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亦不存在可以重整或者和解的情形为由,申请龙岩中院宣告创先光电光伏公司破产。龙岩中院查明,经管理人调查,创先光电光伏公司目前可供清偿的财产为28158.2元。2024年7月24日,龙岩中院依法作出(2024)闽08破4号民事裁定,确认福建省汀江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7户债权人8笔债权合计人民币45694685.14元。
龙岩中院认为,创先光电光伏公司现有可供清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亦不存在可以重整或者和解的情形,应当依法宣告创先光电光伏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福建创先光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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