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带队组成专项调研工作组,赴山东、浙江两省开展新兴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运营调研工作。
通过调研,进一步明确了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新型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新兴市场主体的概念内涵、聚合范围和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掌握了各类新兴市场主体参与各类市场的注册准入、交易(响应)组织、结算机制等要求,实地查看了各类新兴市场主体主要盈利模式和经营业态,拓展了工作思路,梳理了市场体系,为后续推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山东能源监管办、浙江能源监管办及两省电网公司、调度机构、交易机构进行座谈交流,并现场调研了新兴市场主体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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