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国电电力披露关于投资建设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公告。
根据公告,2024年12月13日,国电电力召开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昌黎5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的议案》,项目于2023年11月完成河北省昌黎县政府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已取得土地预审、环评、水保等支持性文件。
昌黎海上光伏项目由国电电力全资子公司国电电力昌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黎新能源”)开发、建设及运营。项目动态总投资259,164.45万元,资本金比例3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动态总投资计算,公司将向昌黎新能源拨付资本金77,749.34万元用于昌黎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及运营。
项目按照年发电量69,023.06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1265.31小时,综合上网电价0.3705元/千瓦时(含税)等进行测算,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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