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甘肃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发布。公告显示,总规模为40MW,其中清水县松树镇大柳村20MW、清水县松树镇邵湾村20MW。竞配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原文如下:
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竞争性配置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甘肃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能源〔2024〕427号)等文件精神,为科学合理确定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投资主体,受清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就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试点项目投资主体进行公开竞争性优选。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一、竞配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二)项目地点:清水县松树镇大柳村、邵湾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总规模40MW。清水县松树镇大柳村20MW、清水县松树镇邵湾村20MW。
(四)储能系统要求:竞配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实施连续储能时长均不低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高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五)项目建设要求:2025年6月底前建成投产。项目开工建设之后未按规定时间并网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项目单位将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相关单位收回项目竞配指标。企业自行承担建设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六)经营期及上网电价: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后续视国家省级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七)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中选企业在项目运营全周期内不得通过转让(包括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八)鼓励开发创新模式:积极探索“村企合作”合作模式,鼓励投资主体与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参与“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开发建设运营,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共建共享”乡村能源合作新模式。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
二、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
3.竞争配置项目包括企业投资能力、技术能力、运营能力、资信状况、项目推进计划、村企合作模式、助力当地发展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清水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配置竞配文件》规定执行。
4.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申报文件的获取
1.申请报名时间、地址
有参与项目竞争配置申请的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0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报名资料,于天水市秦州区东煜大厦708室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文件(全部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包括: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竞配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竞配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领取纸质版文件。竞配文件的发售期与申请报名时间同步,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竞配文件。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递交地点:天水市秦州区东煜大厦708室,申报文件应采用纸质版面方式送达指定地点。
3.具体内容以竞配文件为准。
4.须按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密封送达,不接受任何通过电邮或电子版形式的申报文件,所有文件递交将不予退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递交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清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和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官网。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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