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
根据文件,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文件指出,要探索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调用。结合市场、价格等机制,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文件要求,着力提升火电调节能力。按照2027年实现存量煤电机组“应改尽改”原则制定灵活性改造推进方案。改造或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提升调用水平。
此外,积极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因地制宜建设光热电站,鼓励生物质发电发挥调节能力,大力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调节能力,深入挖掘负荷侧资源调节潜力。
具体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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