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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溧水区: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2025-01-15 溧水区人民政府2020
核心提示: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大力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

日前,江苏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溧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支持南京智慧康养创新园绿色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打造绿色零碳园区。发挥全市首条氢能源公交线路示范效应,加速氢能示范推广应用,逐步扩大氢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试点,在南京市融入长三角“氢走廊”建设中做好示范带头。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负荷侧微电网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为引擎,拓展应用场景,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电能消费比重保持在55%以上;到2030年电能消费比重力争达到60%左右。

重点在片区区域能源供应上取得新进展,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大力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合理调试评估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综合利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类型以及光伏技术、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重点在农高区白马镇开展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动大学城片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大于8%。

原文如下:

区政府关于印发溧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发〔2024〕128号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溧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南京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区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全局思维,统筹发展。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确保能源安全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前提,科学确定达峰目标,谋划实施路径,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积极稳妥推动各领域、各行业碳达峰行动,打造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板块。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协同发力,配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夯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深化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加强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建设,确保碳达峰工作有序推进。

3.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

聚焦不同领域在碳减排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1+3+1”先进制造业体系,统筹推动主导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创新发展机制体制和管理模式,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升应用研发与创新服务能力,高层次打造创新创业的“活力溧水”。

4.坚持宣传教育,文化培养。

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杜绝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积极开展碳排放双控机制先行探索,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美丽溧水建设加快推进。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升,林木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产业比重不断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美丽溧水建设持续深入。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提升,林木覆盖率保持稳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向实现碳中和目标稳步迈进。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坚持制造立区、产业强区,发展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实施产业、能源、建筑、交通、生活减碳行动和生态增汇行动。

(一)产业减碳行动

1.加快壮大绿色主导产业。

聚焦前沿领域,重点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核心的绿色新兴产业,聚焦“三电”领域,构建从上游核心关键组件到下游绿色智能终端的链式发展模式,围绕整车制造企业完善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进换电重卡应用,支持“新三样”跨境出海。加大氢能源自主研发力度,联合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落地。发挥龙头企业和领军型人才牵引作用,不断完善产业链和创新链,加速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投促局以及开发区、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开发区、各镇街负责,不再列出)

2.构筑智能制造产业高地。

推动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推动传统产业工艺流程和设备绿色低碳升级改造,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应用,推进溧水天山水泥碳计量碳管理项目建设,打造低碳水泥制造示范。聚焦新能源汽车主导产业和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家居三大支柱产业,深化智改数转,叠加网联赋能,推动制造业“数字换脑”,推进易咖等智能制造项目落地,创建一批绿色工厂、智能工厂、5G全连接工厂。立足制造业需求,加快服务型企业培育,搭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等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5%,累计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3家。(区工信局、发改委牵头,区科技局、商务局、投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前瞻谋划布局未来产业。

聚焦储能和氢能等未来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推动溧水经开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0MW/100MWh储能电站项目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抢占新能源技术制高点,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贡献更多溧水力量。储能方面,围绕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区、新型储能协同创新区、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高地三大定位布局,打造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新型储能产业集聚区和应用示范区。氢能方面,明确“一区”“一平台”“两轴”“多示范”产业布局定位[1],聚焦氢能源“制、储、用”环节,打造华东地区氢能创新技术孵化园区、先进装备制造园区和氢能应用先行先试示范园区。(区工信局牵头,区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投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从严管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产能控制政策,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落实能耗定期调度及预警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执行“总量、空间、项目”准入制度和产业项目准入会审制度,切实加强节能审查、节能验收、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区发改委、工信局、投促局、数据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循环产业集聚发展。

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通过产业、城乡建设、农业资源循环等多方协同,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协同作用。工业方面,在溧水经开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基础上,加强集中供热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产业补链、延链、强链,打造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共生循环发展模式,力争创建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园区、省级近零碳产业园。城乡建设方面,重点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农业方面,重点推进洪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凤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开展精深加工产品绿色认证,打造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碳谷”产教融合研创区建设,打造溧水特色“双碳”战略品牌。(区发改委、工信局、城建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能源减碳行动

1.完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按照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要求统筹制定全区能耗双控目标分解方案,加强能耗数据监测,提高监测频率,建立预警机制,适时开展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研究。重点加强工业和服务业能耗总量控制,杜绝重点用能企业无序用能、违规用能,促进服务业场所能源系统化管理,培养居民生活节能减排意识。配合开展专项节能监察行动,各阶段能耗总量和强度指标确保完成市下达任务。(区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区商务局、城建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严控煤炭消费和新增耗煤项目,实施产业减煤,深入水泥行业能效对标达标活动,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烧成、高效篦冷机、高效节能粉磨等节能技术装备,推动水泥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加强天山水泥协同处置10万吨/年危险废物项目能耗控制,支持天山水泥探索应用燃料替代技术,着力推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煤炭消费占比持续下降。(区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区科技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

有序提升天然气保供能力,加快推进天然气中高压主干网全覆盖,合理铺设燃气管道,规范天然气经营活动。落实《南京市溧水区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5)》,促进城市燃气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提高天然气使用效率,优化天然气应用领域,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医院、酒店、写字楼、办公楼等公共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提高农村天然气覆盖率,加快管道天然气向镇街、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延伸。(区城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力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

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加快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支持南京智慧康养创新园绿色综合能源项目建设,打造绿色零碳园区。发挥全市首条氢能源公交线路示范效应,加速氢能示范推广应用,逐步扩大氢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试点,在南京市融入长三角“氢走廊”建设中做好示范带头。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以负荷侧微电网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为引擎,拓展应用场景,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电能消费比重保持在55%以上;到2030年电能消费比重力争达到60%左右。(区发改委、工信局、供电公司牵头,区城建局、交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筑减碳行动

1.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

尊重自然本底、严守生态安全,系统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建立健全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因地制宜开展城市更新,强化老城片区“小而美”项目配套,推进城东片区规划建设,提升城西片区功能品质,完善工业集中区生活功能载体。推动绿色农房建设,推动新建农房按照《绿色农房建设导则》《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进行设计、建造,加快存量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乡村农业大棚低碳转型,提高农村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区城建局牵头,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房产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既有建筑绿色改造。

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有序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装保温围护、更换节能门窗和智能灯具、实施空调系统优化。以建筑能耗管理制度作为政策推动力,以政府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推进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参与节能低碳示范单位创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34.96万平方米,完成公共机构改造面积5万平方米。(区城建局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城管局、房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新建建筑绿色升级。

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产业化,推广使用绿色低碳建材,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施工管理。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以西门子数控、永阳生物科创园、东部农业创新港、白马镇、山凹村等项目为试点,逐步推广至镇村、片区、住宅、企业工厂等建筑类别。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配合市级层面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到2025年,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造。(区城建局、房产局牵头,区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建设,推进美丽宜居街区建设,重点在片区区域能源供应上取得新进展,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大力推进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合理调试评估低碳能源供应体系,综合利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类型以及光伏技术、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重点在农高区白马镇开展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推动大学城片区分布式能源站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大于8%。(区城建局牵头,区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减碳行动

1.持续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合理配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加强城市慢行系统建设,高质量建设“健康绿道”,提档升级“四好农村路”,加快实现“路、景、文、旅”有机统一。完善公交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智能交通灯、智能LED路灯、智能监控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合理规划充电桩、换电站布局,加大力度推进充电桩布设,研究开展商业化加氢站选址和建设。推进能耗在线监测机制及平台建设,加强交通环境统计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打造快慢结合、地上地下结合的立体化智慧交通网。(区交运局牵头,区城建局、城管局、发改委、供电公司、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运输装备低碳水平。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巩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逐步增设氢能公交车线路。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大力度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乘用车市场份额,引导支持物流企业和工业企业使用新能源货车,研发推广氢能货车。推进船舶岸电使用,进一步提高码头岸电供应能力,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到2025年,除特殊用途外,新增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具备接岸电条件的船舶靠泊岸电使用率达90%左右;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氢能源公交线路达到3条。(区交运局牵头,区财政局、供电公司、溧水公安分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生活减碳行动

1.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拓展生态文明教育广度和深度,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探索将绿色低碳教材读本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在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资源环境国民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开发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教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文旅局、发改委、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遏制奢侈浪费及不合理消费,破除奢靡铺张歪风陋习,强化绿色低碳、公序良俗理念走进百姓生活。在全社会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选择意愿强、基础好的园区、企业、机关、学校、商场、社区、景区开展绿色低碳示范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树立典型,营造绿色低碳风尚。积极推广绿色消费、绿色产品,鼓励在溧企业开展碳足迹、碳标签评价认证,提高政府机关、学校商场等各类场所绿色产品采购和使用比重,积极创建绿色商场、绿色学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等试点示范。(溧水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文旅局、工信局、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企业绿色社会责任。

引导在溧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新形势、新理念、新要求,在企业内部构建绿色低碳新格局,加强资源能源减量使用,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加强工艺装备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不断提升企业绿色低碳适应能力、技术能力、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推动园区、重点用能单位制定碳达峰方案,支撑全区如期完成碳达峰目标。推动在溧上市企业、发债企业按照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提升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能力和水平。(溧水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国资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公务人员意识培育。

将碳达峰、碳中和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对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意识、业务能力培养,深化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认识,提高抓好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水平。(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生态增汇行动

1.优化林业碳汇结构。

继续加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用好“碳中和与生态产品价值化研究院”“林木生物质低碳高效利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林下经济研究院”等校地共建创新平台资源,积极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存量森林进行系统盘查,明确林权,采取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效林改造等营林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活动,选择价值高、效益好、在经济上有较高价值的优质用材树种造林,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林业基础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测与林业信息化体系,大力提升森林资源监测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等林业安全生产水平,实施芳山林场防火通道提档升级。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加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林木采伐、违规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电子警务新机制,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林政执法能力。(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溧水规划资源分局、溧水公安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湿地保护修复。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重点加强溧水东屏湖省级湿地公园和溧水石臼湖省级湿地公园修复和保护,完成省级湿地公园勘界立标。通过恢复湿地植被、营造栖息地、湿地污染防控等生态措施,恢复扩大湿地面积,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坚持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小微湿地、乡村湿地修复。加强湿地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建设野外研究基地、湿地定位监测站等技术平台,提高湿地保护管理科技水平。到2030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溧水规划资源分局牵头,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各级优惠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碳达峰落实的经济政策体系。配套制定产业、科技、环保、金融、税收等政策和措施,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节能降耗、低碳能源等建设项目财税支持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新能源车辆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利用优惠政策的促进作用,确保碳达峰碳中和主要任务落到实处,重大行动有序开展,主要目标圆满完成。(区财政局牵头,区工信局、发改委、税务局、城建局、交运局、溧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绿色金融支持。

依托全省项目融资库,积极参加绿色债券、绿色基金、挂牌上市、兼并重组等融资对接活动,创新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支持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方式,设立绿色低碳项目资金池,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减排、产业减排和技术减排行动。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保险、碳指标等衍生品交易为碳排放达峰重大项目提供便捷的碳信用产品、碳排放权风险管理等金融创新服务。(区财政局牵头,溧水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发改委、城建局、交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统计核算体系。

加强基础数据统计,建立溧水区全社会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形成能耗及碳排放统计制度或数据报送制度,定期监测、核算能耗及碳排放情况,实时掌握数据变化情况,为目标考核打好数据基础,为任务分解提供数据依据,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机制。(区统计局牵头,溧水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工信局、城建局、商务局、交运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将党的领导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全区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对碳达峰相关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推进重大工程、发布重要数据。建立健全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定期调度各板块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推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碳达峰工作实施。(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目标考核。

逐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区和开发区、镇街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将溧水区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明确分阶段碳强度下降目标与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建立控制碳排放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科学统筹全区及重点行业的碳达峰实施路径,分解传导目标任务。(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

将低碳人才培养和引进纳入人才计划,对区各部门、重点排放区域和重点排放单位人员开展“双碳”培训,夯实碳达峰工作基石。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地区低碳发展模式和经验,推动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等方面进行技术研发,推动成果转化。(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即一个国际氢能创新技术产业园区、氢能先进服务支撑平台、先进能源应用示范轴带和氢能综合应用示范轴带、全域多点多元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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