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利用漳州旗滨玻璃工业园的产业优势,通过大项目带动效应,开发建设东山太阳能光伏及玻璃新材料制造中心,2011年9月27日,东山县人民政府与公司控股股东漳州旗滨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漳州旗滨置业")就共同开发漳州(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下称"产业园")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漳州(东山)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合作协议书》。
光伏及玻璃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位于东山县康美镇北侧,城垵临港工业区内;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6160亩,一期规划用地总面积2200亩;产业园内引入企业总投资约150亿元人民币;项目主要投资内容为节能玻璃和光伏玻璃产业下游深加工产品生产线,其中:漳州旗滨置业或其关联企业在产业园内拟投资50亿元人民币,建设规模为1GW的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漳州旗滨置业关联企业拟在产业园扩展区投资15亿元人民币,建设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线和超薄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将另行签订投资协议,相关协议签订须经漳州旗滨置业或其关联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项目如涉及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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