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17日消息,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杉杉控股有限公司,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法定代表人周顺和、郑驹等被限制高消费,涉及上海海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院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上述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6.7亿元。
企查查显示,杉杉控股、杉杉集团、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为杉杉股份股东,其中杉杉集团直接持有杉杉股份34.71%的股份;郑驹为杉杉企业创始人郑永刚之子,2024年11月,辞去杉杉股份董事长职务,郑永刚遗孀周婷接任。
2月9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周婷不再担任董事长、法人代表,职务变更为董事,周顺和为新任董事长、法人代表,孙伟卸任董事职务。
据悉,周顺和实际上为周婷的直系亲属。此次杉杉控股董事长及法人代表的调整并不意味着周婷要逃避责任,主要是为了一旦重组,若涉及限消等情况后,周婷仍然能够正常处理公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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