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国华投资河北分公司“绿港氢城”项目获得国内首张绿氨碳足迹预评价证书,顺利完成“绿港氢城”项目氢和液氨产品依据国内标准的全流程碳足迹预评价工作。
“绿港氢城”项目包含109万千瓦光伏、40万千瓦风电,并配套建设五万吨级绿氨生产装置。项目绿氨部分以电解水制氢(碱性水电解工艺)和空分制氮(深冷空分工艺)为原料,采用多稳态柔性合成氨技术生产合成氨,合成氨产能为5万吨/年。氢和液氨的生产采用绿色电力交易的形式使用项目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绿色、可持续的生产方式。
此次全流程碳足迹预评价工作由国华投资(氢能公司)河北分公司主导开展,并委托国能氢创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技术评价工作,依据中国氢能联盟发布的全球首个绿氢标准T/CAB 0078-2020《低碳氢、清洁氢与可再生氢的标准与评价》和T/CAB 0319-2023《氢基绿色燃料评价方法及要求》进行,确认项目所产出的氢气和液氨能够达到标准中的可再生氢和绿氨要求。绿氨预评价是指在项目设计建造阶段或正式投产前,依据项目设计等文件,对液氨产品进行预评价。这一成果是对项目绿色制氢和制氨工艺的高度认可,有力证明了氢气和液氨生产领域低碳化转型能力,也将为项目绿氨工厂的顺利投产消纳奠定坚实基础,成为行业全新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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