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青达环保发布关于转让120MW渔光互补项目的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达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120MW 渔光互补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青岛兴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兴盛达”)持有的120MW渔光互补项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能星洲(胶州市)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星洲胶州”)。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兴盛达股权,青岛兴盛达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青岛兴盛达与公司仅为业主方与总承包方关系,公司通过为青岛兴盛达提供渔光互补项目EPC服务预计对公司2025年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盈利水平与公司日常业务不存在重大差异,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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