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行业又现“开罚单”事件!
近日,从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了解到,云南10个光伏项目因送出线路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达176万元。
根据梳理,其中有8个项目属于宏桥投资旗下。项目均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规定。
近年来,光伏行业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持续高速扩张,但伴随行业激增的却是屡禁不止的违法违规事件。多地监管部门通报了多起因环保违规、非法用地、数据造假等问题引发的处罚案例。这些事件暴露出光伏行业在“野蛮生长”中暗藏的合规漏洞,也为全产业链敲响警钟。
根据此前世纪新能源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已有超21个光伏企业及项目被罚,涉及金额超1000万元。这些违规行为不仅导致光伏项目被罚款、通报或拆除,还损害企业声誉,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更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从被罚原因来看,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建设、官方对光伏建设指标过期、招标业绩造假、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未取得相关作业证件、文明施工管理等问题。
然而,自2025年开年以来,已有超19个光伏企业及旗下项目因违规被惩戒,涉及总罚金484万元。
其中,除刚刚提到的云南10个光伏项目外,华电、中能建旗下两新能源企业,德州海创光伏有限公司、云南保山施甸焯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及中电建(弥渡)电力有限公司旗下光伏项目,均因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处罚。
此外,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浪戛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和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被罚。
还有,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而被海关处罚。
违法进口固体废物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结果中,包含2家光伏企业。其中,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3日,南通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39551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粗氢氧化镍钴钴粉”,净重4780千克。 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进口 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持532020211200388285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钴粉”,净重102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022年3月29日,江苏中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530120221010111510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钴粉”,净重3780千克。经查验并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属于我国禁止 进口的固体废物。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违法进口 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的行为,被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云南已经有14大光伏项目因违规被罚: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公布,云南多个光伏项目因送出线路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下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达176万元。
涉及到的10个项目分别为:那依光伏电站和小石岩光伏电站,大清塘光伏电站和红石岩光伏电站,大麦潭光伏电站、大黑土光伏电站和杨柳赛光伏电站,石洞山光伏电站和大麦地光伏电站以及大多科新能源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根据梳理,其中有8个项目属于宏桥投资旗下。项目均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规定。
2月7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网站公示,云南两个光伏电站的项目公司,因其光伏项目工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而云南能源监管办被责令改正,分别处以罚款44万元。
保山施甸焯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实:王家寨光伏电站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规定。
主要处罚: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440000元。中电建(弥渡)电力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事实:弥渡县德苴二期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在开工前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规定。主要处罚:责令改正,罚款人民币440000元。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
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此前,在1月7日,云南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对象均是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内容显示,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浪戛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和黑岩洼光伏电站接网工程项目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行为案件,经保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已审查终结,最终保山市隆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被处罚30.6万元以及34.4万元的罚款,共计65万元。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华电、中能建旗下两新能源企业违规被罚
3月11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发布了一则处罚信息,南丹华电福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扶绥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分别被处以44万元的罚款,共计88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南方监能罚字〔2025〕11号和南方监能罚字〔2025〕12号。
山东德州海创光伏有限公司被罚
2月18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发布处罚信息,山东能源监管办处罚德州海创光伏有限公司,罚款达35万元,系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处罚决定书文号鲁监能罚〔2025〕8号。
2025年的罚单不仅是警钟,更是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起点。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既需要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也需要企业的自律与担当,只有行业自律与监管合力,方能构建健康生态。
未来,随着监管手段的数字化、智能化,违规行为将无所遁形,企业切不可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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