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ZL201210405678.9号专利已于2025年2月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
据悉,2022年7月,ATL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珠海冠宇专利侵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珠海冠宇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十日内赔偿ATL经济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4015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如下:
一、撤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闽01民初164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46800元,退还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46800元、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46800 元分别予以退还。
公告称,公司与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争议案件中,已有14个ATL 的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或法院判决无效,已有12个案件被 ATL 主动撤诉,已有 2个案件被法院驳回 ATL 的起诉。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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