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迈向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进程中,2025 年第一季度的氢能领域迎来了密集政策的有力助推。
据不完全统计,一季度国家及地方共提出氢能相关政策35 条,覆盖 17 个省份,政策范围涉及制储加用全产业链,涵盖从顶层设计的战略规划,到落地实施的补贴细则,从制氢技术创新的引导,到加氢站建设的鼓励。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将氢能明确纳入能源管理体系,突破解决了氢能此前被归类为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审批限制和公众误解,为制氢、储运和加氢站建设扫清障碍,也为各地方氢能发展提供方向。
一季度国家层面发布氢能相关政策共7条,具体如下: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稳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氢能信息平台建设及管道输氢试点等任务,旨在加速氢能技术与市场的深度融合。
在制氢层面,工信部发布《2024 年第六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焦炉煤气制取氢气技术规范》;
储氢层面,工信部等8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要“适度超前布局氢储能技术”;
输氢层面,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标准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为促进新能源车辆应用,将加快制定氢气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标准,支撑构建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用氢层面,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提出包括纯氢竖炉还原技术、分层供热低碳富氢烧结技术、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低碳冶金技术等多项氢能应用技术。
地方上,一季度共发布氢能相关政策28条,其中6项氢能专项政策,具体如下:
共有7条政策提出氢能相关补贴,补贴范围包括企业氢能技术创新、加氢站建设、燃料电池汽车购入等。
《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氢能燃料汽车也可申报。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
提出加氢补贴18元/kg。扶持在南海区进行加氢站建设、运营,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运营,氢能源车辆运行及氢能源车辆相关工业用氢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
甘孜藏族自治州《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
支持氢能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对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的,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
对于加注能力在500千克(含)以上的新建和改扩建商用加氢站,202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座给与100万元建设补贴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培育高质量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支持布局氢能交通,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场景。推进建设加氢站,按照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奖励200万元
沧州市氢能补贴管理办法(试行)
补贴对象包括社会经营性固定式/撬装式加氢站。补贴标准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且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25元/公斤的社会经营性固定式/撬装式加氢站,在补贴期限内给予补贴,加氢站氢气销售价格、加氢量以发票为准。
《昌平区促进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实施细则(修订稿)》
重点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的“卡脖子”工程突破,鼓励各类主体或创新联合体面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并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落地,对年研发投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评审后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支持,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025年一季度,又有两个省份提出氢能高速免费政策
关于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和电动货车减免通行费政策的实施细则
河南省在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
《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
加快推进“沈大氢能高速走廊”建设。对氢燃料电池货车行驶“沈大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具体以实施细则为准)。
目前,全国已经有河南省、湖北省、山东省、四川省、吉林省、陕西省、山西省吕梁市和内蒙古鄂尔多斯8地施行了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
2025年一季度氢能政策多与补贴相关,补贴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成本,刺激市场需求,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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