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片销售合同》。时代新材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19.8亿元(含税价)。
其中,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2.1亿元,叶片型号主要为10-16MW。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17.7亿元,叶片型号主要为 6-10MW。
公告如下:
4月4日,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公告显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1日—2025年3月31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片销售合同》。时代新材向买方销售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19.8亿元(含税价)。
其中,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2.1亿元,叶片型号主要为10-16MW。陆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17.7亿元,叶片型号主要为 6-1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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