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湖南发展发布关于与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公告显示,湖南发展拟与湖南能源集团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湖南能源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代为培育湘投新能源(宁夏)有限公司红寺堡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二期150万千瓦)项目及湖南省内部分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项目合计容量3.41GW。
公告表示,本次借助代为培育方式,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能源集团品牌、资源、政策、财务等既有优势,通过协同配合快速锁定优质新能源项目资源,待项目满足盈利和规范运作等条件后,再行注入公司。通过代为培育方式承接部分新增项目,能够有效避免公司直接开发培育的潜在风险,有利于公司在日益激烈的新能源市场竞争中把握商业机会,享受代为培育成果,为公司做强做优能源核心业务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有效规范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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