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实行节假日深谷电价机制相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其中提出,在现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基础上,每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设置日间深谷时段(9:00一15:00)。
根据文件,其中,9:00~12:00、14:00~15:00,此时段4个小时电价在平段基础上下浮10%、度电降低约4分;12:00~14:00,此时段2个小时电价在谷段倍率0.48基础上再下浮10%,调整为0.43(相较于平段下浮56.8%)度电再降约2分。
根据湖北省此前发布的《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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