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方应诉光伏企业代表、北京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认为,中国企业对美出口并不存在低价倾销的情况:
李磊:“中国企业所接受到的中国政府的资助,也并不构成美国法所禁止以及世贸规定所禁止的补贴,所以说我认为,原告并没有一个充分的事实上的理由来提起这个调查,他之所以提起这个调查,原因在于他想利用这种调查,来阻碍中国企业在美国进一步扩大市场,反制中国企业竞争力的这么一种行为。”
李磊对这次中国光伏企业集体应对双反感到比较乐观:
李磊:“我认为中国企业这次应对中做了充足的准备,形成了行业的合力,所以我对最后的应对结果也抱有比较乐观的态度。”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