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道琼斯通讯社1月17日报道,德国经济部长罗斯勒(Philipp Roesler)周二(1月17日)表示,德国应该改革可再生能源的扶持法律,以实现寻找可替代能源的长期目标。
罗斯勒表示,他们需要考虑如何摆脱当前系统。罗斯勒称,德国当前的可再生能源法律在20世纪90年代首次起草,被视作用来帮助新技术进入市场的立法。随着可再生能源技术变得更加成熟,他们必须能够在没有外部援助的情况下在自由市场展开竞争。
在日本去年发生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德国决定在10年内退出核能领域,并通过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来弥补电力损失。但是,相关成本,特别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的补贴成本已经失控,促使德国政府重新考虑其补贴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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