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02 24900
核心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2月1日上午9:00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 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的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6999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

  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立信")的《致公司函》,获悉南京立信将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为立信江苏分所,南京立信将办理注销。鉴于负责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相关的南京立信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故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含子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等业务。

  同意票68699973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派出的陈一宏、陈懿君律师对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日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四届中国高比例风光新能源电力 发展研讨会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