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光伏电站运作模式在欧美各国逐渐完善,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机制。借此机会,我们总结一下欧洲、美国与中国的光伏电站运作模式。
(一)欧洲模式
欧洲大部分国家均制定了光伏FIT(Feed in Tariff)上网电价及年限等的政策,从而保证了电站投资商相对比较稳定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投资商开发光伏电站的积极性。
图1 欧洲光伏电站运作模式示意图
首先项目开发商多为EPC公司,这类公司没有自身的产品,只是具备工程设计、安装资质,完全采购系统所需材料,但是电站的开发权往往由EPC公司掌控,同时在欧美地区开发电站,须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项目开发商需要从各个渠道购买或获得电站开发的证书及文件,电站并网后,项目开发商可选择长期持有或出售,目前在欧洲地区,相对成熟的光伏电站交易市场已经日臻成熟。各大财团、证券公司、养老金以及各种基金都对光伏电站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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