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3、业绩预告情况表:
4、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2年1-3月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原因如下:
1、与上年同期相比,虽然光伏产品销售出货量增加,但由于欧美市场对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趋缓,从而导致产品市场价格快速下滑,毛利水平亦随之下降;
2、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规模扩大,且已开始投资太阳能电站,公司贷款增加,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明显上升。
以上因素共同导致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业绩下滑。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告所载 201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收到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电子”)等原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海润光伏”)20名股东关于公司2011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利润差额96,895,121.28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510063 号审计报告,海润光伏201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1,656,078.72元,低于原海润光伏全体股东一致承诺的498,551,200.00元净利润预测数,差额为96,895,121.28元人民币。根据本公司2011年1月28日与原海润光伏全体股东签订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该部分差额应由原海润光伏全体20名股东补偿给本公司。
2.本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向上述股东发出了利润补偿的书面通知。
3.2012年4月5日,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与紫金电子等20名股东签署了《利润补偿代付协议》,紫金电子等20名股东委托阳光集团代为缴纳利润差额补偿款96,895,121.28 元。
4.本公司于2012年4月5日收到阳光集团代紫金电子等20名股东缴纳的利润差额补偿款96,895,121.28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3月28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3月28日、2012年3月29日、2012 年3月30日)触及跌幅限制,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但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00万元–7,000万元(详见公司2012 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26)。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动期间也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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