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新能源行业媒体领跑者,聚焦光伏、储能、风电、氢能行业。
  • 微信客服微信客服
  •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山东电监办:光伏电站不经安评不得并网发电

   2012-05-31 23240
核心提示:  山东电监办表示,《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近日正式下发执行,山东省内所有光伏电站须经并网安全性评价并达标
  山东电监办表示,《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近日正式下发执行,山东省内所有光伏电站须经并网安全性评价并达标后才可并网发电,否则不经进行商业运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电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安全评价标准,将地调机组和垃圾、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纳入并网安全性评价范围。山东电监办要求,没有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机组,电力调度机构不得安排其转商业运行。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2024全球光伏品牌100强榜单全面开启【申报入口】 2024第二届中国BIPV产业领跑者论坛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