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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2012-06-05 24340
核心提示: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9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背景资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详见2011年9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与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赛维”)于2008年7月22日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PCS0800268),约定:江西赛维于2010年12月31日前累计采购JYT660多晶硅铸锭炉580台,其中2008年提货80台,2009年提货200台,2010年提货300台”。

  后续因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并对太阳能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江西赛维项目建设进度推迟,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货。为此,公司与江西赛维签署了《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后续销售安排及违约争议解决等事项予以约定。(详见《招股说明书》)

  二、合同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公司已累计向江西赛维发货119台,其中,2008年发货18台,2009年发货101台,2010年和2011年未向其发货;已发货的119台设备款项(包括尾款)已经全部结清。剩余合同数量461台,剩余合同金额115,880万元。

  截至2011年3月,江西赛维已累计支付剩余461台设备的合同预付款11,382.40万元(该笔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入预收账款,未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其针对每批提货金额还需要再支付47%款项方可提货,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此笔款项,亦未向对方发货。

  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双方剩余合同的履行未有任何进展。针对江西赛维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公司曾向其催发《发货通知》、《付款通知》等,要求其尽快支付货款并提货,但均未得到其肯定答复。鉴于近期全球光伏行业持续低迷的现状及江西赛维公开披露的2011年财务状况和近一段时间有关媒体对其的报道,为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决策,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向江西赛维发出了《终止履行通知书》。鉴于公司与江西赛维签署的《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违约事项有明确的赔偿约定,公司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6页重大事项部分提示:“由于合同执行周期较长,期间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资金供应情况变动、行业波动、江西赛维自身经营及资金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亦存在合同不能严格执行的风险,如江西赛维不能如期提货,则将对公司当年销售收入的增长产生一定影响”。终止与江西赛维签署的设备销售合同,将对公司的销售收入及盈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前述461台设备的合同预付款以及江西赛维前述合同违约事项尚需协商或者以其他方式解决,暂不进行账务处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终止履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010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10股,每股转增1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7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8日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5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42,988.513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8,965,54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42,988.513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2,988.5136万股。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8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6月11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12日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15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公司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

  4、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项下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元。

  5、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根据2009年1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

  (二)转增股份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量,将所转增股份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六、 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9,885,136

  369,885,136

  739,770,272

  86.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0,000,000

  60,000,000

  120,000,000

  13.96

  三、股份总数

  429,885,136

  429,885,136

  859,770,272

  100

  七、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859,770,272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59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鲁炳波

  联系电话:010-80803016-8080/3016

  联系传真:010-80803016-8298

  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

  邮政编码:100176

  九、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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