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能源网讯,吉林电力18日晚宣布与与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与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十二五期间开发新能源项目:
一、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吉电股份将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青海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把格尔木市作为重点战略发展区域,在项目投资和计划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十二五"期间启动更多的项目在格尔木市落地建设。
(1)吉电股份拟在格尔木市域内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5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项目和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分期开发建设,承诺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
(2)吉电股份将按照项目核准及审批规范程序积极推进上述新能源项目。
(3)吉电股份承诺在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在经济性评价可行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光热发电"和"风光互补"等新型新能源发电模式的研究及开发工作。
2、格尔木市政府支持吉电股份参与格尔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同意并支持吉电股份在格尔木市域内规划开发建设和运营500MWp太阳能发电项目和1000MW风电项目,按照相关程序报批。
(1)格尔木市政府在项目核准、用地、环境评价、系统接入等方面给予吉电股份协助,提供优惠政策和配套服务。协助吉电股份完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各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格尔木市政府同意吉电股份在合作开发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基础上,参与其他能源资源的合作开发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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