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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企业应提升自身竞争力,避开贸易保护陷阱

   2012-06-20 10140
核心提示:在经历三次推迟后,美国商务部于3月20日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中国业内普遍认为初裁结果好于预期。2011年10月1
在经历三次推迟后,美国商务部于3月20日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中国业内普遍认为初裁结果好于预期。

2011年10月19日,德国太阳能公司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申请,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反补贴、反倾销)调查。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1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初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国造成了产业损害。此后,美国商务部先后3次推迟调查结果的发布。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初裁结果,认定中国相关企业接受了来自政府的2.9%到4.73%的出口补贴。因此将对从无锡尚德、天合光能和中国其他太阳能公司进口的产品分别征收2.9%、4.73%和3.59%的反补贴税。此前,Solar World和其他6家美国光伏企业要求美国向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100%关税;外界预计会征收20%~100%关税,比较乐观的看法也有10%~15%。

2011年以来,中美两国光伏产业间时有纠纷,利益冲突是主要原因。在产业不景气的大背景下,美国光伏企业还不得不面对有规模、成本、技术优势的中国竞争者,举步维艰。

2011年,美国有三家光伏企业倒闭。基于对国际竞争力的担忧,美国一些光伏企业开始用贸易保护手段来自保并遏制中国光伏企业。2011年10月,美国西屋太阳能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希望调查中国光伏企业阿特斯阳光电力的专利侵权。

据介绍,被诉的两个专利只是太阳能设备配件中的安装零部件,阿特斯阳光电力只是把常规组件的边框略作改变以适用这种安装部件,对转换效率等并无影响。为了保护本国的民族产业,美国政府也倾向于采取贸易保护措施。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一直将清洁能源技术视作重振经济竞争力的关键。

美国“双反”调查可能波及欧洲

受海外市场需求萎缩影响,中国光伏产业本已困难重重。由于欧债危机,从2010年起,欧洲各国政府持续减少对本国光伏产业的补贴,光伏产品需求减少。德国、意大利、捷克、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占据了全球约80%的光伏市场需求。

海外市场的萎缩直接导致中国光伏产品供过于求。中国光伏产品有90%出口,只有10%留在国内市场。从2010年到2011年上半年,中国企业从多晶硅到组件均扩张了很多产能。

2011年以来,光伏上游的多晶硅、电池片价格持续暴跌,国内很多企业停产。多晶硅价格从2011年年中的70多美元/公斤跌到年末的30美元左右。中国有色金属[0.07 0.00%]协会数据显示,2011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多晶硅产业出现严重的库存积压,已投产的43家多晶硅企业仅剩8家企业尚在开工生产,其余已经停产。

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裁结果会使中国光伏产业更加惨淡,但尚不致命。“双反”调查期间,考虑到调查可能的影响,有中国企业暂停了在美光伏项目。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暂停了投资约36亿元人民币、在美国多个州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计划。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表示,目前企业对美出口有10多个点的毛利,2.9%至4.73%的税率会减少一部分企业利润,但还不至于关闭企业出口美国市场的大门。

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反倾销调查以及可能引发的欧洲效仿则有可能给中国企业带来致命打击。美国商务部计划于5月16日公布反倾销税率的初步裁定;业内预计,“双反”税率累积可能达到20%~30%,这将令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国市场完全丧失价格优势。目前中国光伏企业在美销售太阳能电池板的成本约为0.75美元/瓦左右,而美国公司的平均价格约为0.97美元/瓦。

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于2012年3月底提出联合申诉,指控中国光伏产品倾销。目前,德国太阳能经济联合会正在联系欧盟相关行业,准备在欧盟27个成员国向中国光伏产品提出反倾销申请。

欧洲作为中国光伏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双反”裁决将对中国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根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2011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358亿元左右,其中亚洲市场约占21%,美国市场还不到15%,欧洲市场则接近57%。而在欧洲市场中又以德国为最大市场,当地70%~80%的光伏组件产品来自中国。

中国光伏企业应练好内功

针对美国的举动,中国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层面都在积极反击,准备相应反制措施。英利、无锡尚德、天合光能等14家中国光伏企业联合应诉,并提交了证据,这或许也是此次初裁税率较低的一个原因。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正在做多晶硅行业受美、韩企业低价倾销损害的数据调查工作。美国公布反补贴初裁结果后,中国商务部裁定,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存在倾销,自2012年3月23日起,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从企业自身而言,还应做好如下应对:

其一,在行业结构上,应以此轮“双反”危机为契机,继续加大行业整合力度。目前,工信部对多晶硅行业整合的动作在提速,《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指出,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

其二,光伏企业可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既可控制成本,同时又能抵御海外贸易风险。比如,阿特斯阳光电力未来的投资会更倾向于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项目开发:2011年营收的10%是来自于项目开发,2012年、2013年的目标分别是25%、40%。

其三,加大国外市场专利布局,利用自身专利进行防御,并与对手进行专利交叉许可。

从中长期来看,中国光伏产业及企业应提升自身竞争力并更多依靠国内市场,这也有利于避开贸易保护陷阱。

随着中国光伏上网电价的确定以及光伏规划目标再次扩容,国内市场值得期待。2011年8月,发改委出台《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标杆上网电价已接近国内光伏电站的发电成本价,将带动更多的招标项目和光伏订单。《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将2015年国内光伏装机规划从原来的5GW上调至10GW、再上调至15GW;预计2012年~2015年,年平均光伏装机将达3.5GW。

“双反”或成双输格局

最近几年以及可预见的未来,全球经济形势动荡,贸易纠纷可能难以避免。在国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双反”、专利侵权及汇率低估等是针对具有制造业优势国家的常用手段。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中国出口占世界总贸易额比重不到10%,但是反倾销案件占世界的1/3,反补贴案件占世界的1/2。随着经济地位的提升,中国成为美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的同时,也成为其最大的贸易摩擦国。美国从2006年开始,连续7年对中国发起了30多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其中24起案件征收了中国企业的双重高额关税。仅2012年3月13日~20日的一周时间,美国一共发起6次对华贸易制裁,分别涉及:稀土、化学增白剂、镀锌钢丝、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金属硅、钢制车轮。

对于此番光伏产品“双反”调查而言,争端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双输。业内专家表示,美、欧对本国的绿色能源产业给予多种支持,而中国政府的支持要小得多,中国光伏产业对美出口增长是来源于市场竞争优势。

除了中国企业利益受损之外,此番贸易制裁也将损害美国光伏产业的利益。美国、欧洲作为新能源产品的主要进口国,制裁中国制造企业既会增加其国内光伏能源的成本,也损害了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

中国企业将产品出口到美、欧的同时,也进口其原材料和设备,一旦发生双向摩擦,美国受损将更严重。与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的利益息息相关的美国上下游相关企业,也公开反对这起由少数几家美国公司提出的诉讼。由25家光伏企业组成的美国平价上网联盟(CASE)希望政府考虑此番制裁对美国光伏下游安装企业利益的损害和对就业的负面影响。

(作者系三星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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