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公司格尔木一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西北监管局并网安全性评价。
开展光伏项目并网安全性评价,旨在通过排查光伏项目在涉及电网安全稳定的危险源、危险因素和生产安全隐患,并进行安全风险度评价,督促相关单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和控制生产安全隐患,从而提高光伏项目并网安全可靠性,维护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烟台电力开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并网安全性评价,成立了并网安全性评价组织机构,本着确保机组安全运行、电网稳定的原则,对电站的安全管理、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调度自动化及通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自查、评分,对查评出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通过对标、对表,进行逐一整改。
在本次查评中,专家组在电站自查的基础上,分成4个专业组,以分组查评的方式对格尔木光伏项目并网安全的17项必备条件和92个分项内容进行了安全性评价。通过对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现场设备运行安全状况、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状况等进行详细检测,认为该光伏发电项目完全符合评定要求,达到国家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标准,一致认定格尔木一期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
面对严峻的经营发展形式,烟台电力开发公司抢抓发展机遇、转变经营方式,拓宽发展外延,承担起格尔木一期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任务。该发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境内,一期装机容量为20兆瓦。从项目建设期到运行期,该公司在整个施工阶段、运行阶段均采用了专业化的管理模式,做到了设备台账齐全,人员持证上岗,落实日常巡查记录周全到位,设备故障发现及排除时间短,设备运行状态优良;对项目全部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做到了条目清晰,保存完整,所有设备资料说明书、合格证、技术参数、安装、验收及调试记录资料齐全,为并网安全性评价顺利通过提供了保障。
在今后的电站建设工作,该公司将认真吸取专家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努力打造格尔木一期光伏项目精品工程。(大唐山东烟台电力开发公司 鞠瑞聪、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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