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很容易将关注的目光全部投向负担论,不过该制度会产生多大的经济效果呢?
若林:本公司5月发行的调查报告《日本产业中期展望-探索有望使日本产业重放光辉的领域-》已经做了详细介绍,可再生能源是可媲美保健及农业的最大的成长产业。以3•11为契机而成长起来的新产业的核心,必定是可再生能源。
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及设备的全球投资额在2010年大约为2000亿美元,从2005年起5年里迅速增长到4倍。该增长率与1995年左右的手机及个人电脑市场比较接近。
而且金额也相当大。现在,个人电脑的市场规模大约为20万亿日元。液晶市场为10万亿日元,半导体为20万亿日元。可以看出,可再生能源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相当大的市场。推动其增长的,就是收购制度。
过去日本的电力公司每年进行4万亿~5万亿日元的设备投资。现在已经缩减到了2万亿日元。可再生能源蕴藏的力量可填补电力公司投资额所减少的部分。
目前,太阳能和风力占据着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约9成,两者处于平分天下的状态。虽然据称借助收购制度,太阳能电池市场将日益扩大,但或许有人会认为“只有中国制电池板的销路比较好,资金会大量流入中国”。或许还会有人对在收购制度的名义下,以国民负担引进中国制造的电池板抱有反感。不过,我想说的是,即使使用中国制电池板,也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果。
电池板成本在太阳能电池整体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在一半以下。剩余部分为运营费用及施工费用。即使电池板不是日本产品,其他费用也必定会用在日本国内。而且,如果在日本全国各地设置太阳能电池,施工业务就会落在地方建筑公司等手中。
在可再生能源普及位居全球首位的德国,大约有8成太阳能电池是以中国为中心的进口产品。不过即便如此,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所产生的就业岗位到2010年就已经从2004年的16万人增长到了37万人。在海外,收购制度既是能源政策,同时也是创造就业机会的措施。在日本也有望产生同样的效果。
不过,最好不要采用“价格低质量差”的太阳能电池等。必须正确地运用对作为收购制度对象的太阳能电池等发电设备进行认证的制度。如果大量采用质量差的太阳能电池等,相对于投资所能获得的电力量便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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