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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公布首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项目

   2012-06-29 23910
核心提示:继4月份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本月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
继4月份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本月公布了今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其中涵盖10个省市220个项目,总装机容量9.9GW。

在此次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中,风力发电装机容量9.14GW,占全部项目的92.3%,生物质发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分别为766.2MW和0.2MW。其中规模最大的为内蒙古的4座300MW风电场。规模最小的为内蒙古伊泰煤炭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0.205MW聚光并网光伏示范发电工程,这也是唯一个入选的太阳能项目。

根据三部委此前公布的《补助暂行办法》,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而针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上网电价的项目,上网电价根据中标价格执行且不得高于同类项目政府定价水平。此外《补助暂行办法》还对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所涉及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列出专项补贴,具体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三部委的通知还要求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情况,按照《补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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