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新疆电力公司连续审查通过了6项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方案。
这6个项目分别是:中电投哈密二、三期各2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国电电力哈密石城子20MWp并网光伏电站项目、大唐哈密石城子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大唐博湖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和龙源吐鲁番市新区一期13.4MWp光伏电站示范项目。
为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加快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光伏发电项目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区制定并通过了《新疆太阳能发电“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提出,重点开发光资源最为丰富、大电网覆盖条件下电网接入条件好的东疆,以及光资源较为丰富、地方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无电人口相对集中的南疆区域,全面推进我区太阳能开发利用工作。到2015年,我区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比国家分配给我区“十二五”120万千瓦的装机翻了一番还多。
此次评审通过的项目集中在东疆和南疆,方案的确定为项目的工程建设和早日投产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自治区在《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就光伏发电产业提出了诸多保障措施,其中之一,提出要优先调度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光伏发电上网电量,保障光伏发电项目按期投产和安全可靠运行。
截至目前,已建成大型光伏电站装机14万千瓦。今年,我区又下发了43个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路条”,总装机规模90万千瓦。
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不断提高电网消纳光伏发电的能力,引导我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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