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福大学Steyer-Taylor能源政策和金融中心两位专家发表论文,指出美国支持清洁能源的做法需要进行改革。文中提到,试图加速过渡到低碳经济伴随着高成本和高风险。决策者需要认识到,政府资助的商业化项目实现转型将会置数亿纳税人的钱于危险境地。如果政府官员希望加快未来能源的过渡,他们将需要不同的策略,以发展产业使之能够生存而无需政府重大补贴,优先项之一是资助那些能与碳基能源实打实竞争的去碳化能源技术的商业化。
作者认为,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政府和投资者已经动用了大量的资金,许多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本得以削减并创造了就业机会。不过,目前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仍然很小。作者指出,还有两种能源转型方式与可再生能源同样重要:一是化石燃料的清洁利用过程,它提供了世界大部分的能源;二是更有效地使用所有来源的能源。
美国最经济有效推行清洁能源方式的关键是利用全球化,而不是对抗。尽管与中国在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领域发生了贸易战,导致关系紧张,并还在升级,但作者认为,如果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目标是一个更清洁、更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低成本的太阳能设备,不论是来自中国或是来自其他地方,都是一件好事。
清洁能源产业正在快速全球化,美国应该发挥工程、高附加值制造业、安装和金融优势。现在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厂使用的设备大部分是美国制造的。安装主要是针对国内,而且美国的金融体系允许业主无前期费用安装屋顶太阳能电池板。
然而,美国的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政策需要改变。作者认为,当前的信贷政策导致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效率低下、由繁荣到萧条。更高明的政策可以帮助技术创新并克服主要的金融障碍。要做到这一点,政治家和纳税人必须认识到政府帮助加快能源转型方面的工作需要大量的风险投资,像建设下一代核电站或新型的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热电厂项目可能需要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
新技术示范往往无法获得传统投资者的支持,由于风险/回报问题,第一个商业化项目对私人投资者没有吸引力。这些项目的所需投资比风险资本投资者的投资意愿要多,而且对于私募基金或企业来说这类初次项目失败的风险太大。
如果决策者决定把资助商业化作为优先事项,首先应将有限的公共资金用在一批有前途的新技术向下一阶段的转移环节。政府支持清洁能源技术不应该受限于刺激支出和创造就业机会。政府所支持的缩小商业化差距的合理受益者应是那些有前景的、但未经证实的技术,没有稳定的资金收入流,它们有降价的潜力,但直到它们成功地跨越商业化“死亡之谷”之前本质上不太可能提高就业率。
在许多情况下,贷款担保不是资助推进成本和效率界限的最佳结构。相反,政府应该投资股本,当受益者成功时可按比例获利,从而建立持续资助的资金收入流。此外,资助机构应采取私营部门专业知识的优势,并保持独立于能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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