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光伏电池征收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同时,按照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于11月23日作出终裁。
事件评论:
美国“双反”尘埃落定,终裁结果与初裁差别不大。从最终结果来看,国内天合光能适用税率为23.75%,尚德电力适用税率为35.97%,包括英利、阿特斯在内的部分我国重点单独税率企业均适用30.66%的平均税率,其余企业适用税率超过250%。此次双反合并税率基本上超过30%,一旦正式施行将使得国内光伏电池价格优势不复存在,国内企业对美出口将直接受到影响。
美国市场占中国企业出口比例较小,“双反”风险仍可控。2011年,我国光伏电池出口约280亿美元,出口美国超过31亿美元,占比相对较小,因此美国“双反”对国内光伏企业造成的直接风险仍然处于可控范围。
欧盟或跟进双反,我国光伏企业面临严峻考验。2012年9月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10月份公布了应诉企业名单。2011年,全球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9.7GW,其中欧洲地区装机占比约74%,是最大的光伏需求市场;我国光伏电池去年对欧盟出口共计204亿美元,约占同期该产品出口总额的73%。此次欧盟反倾销调查,扩大了调查产品范围,同时敲定了以美国作为替代国来评估光伏产品的成本,因此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对欧盟决策具有重要参照意义。
9月26日,继反倾销调查正式立案后,欧盟25家太阳能面板企业向欧盟执委会提起申诉,要求对华光伏企业展开反补贴调查,预计将于10月中旬正式立案。作为我国最大也是最主要的光伏电池出口市场,如果欧盟决定征收高额双反税率,将成为压垮我国光伏产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维持行业中性评级。近期,受国外光伏电站装机需求下降、国内需求增长低于预期影响,光伏产业链各产品价格仍处于下跌趋势之中,国内企业裁员减产抵御行业寒冬,我们继续维持对光伏行业的中性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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