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幸的是,这句俗语在美国对我光伏产品“双反”终裁上得以应验。
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根据裁定结果,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15.97%不等的补贴。两项税率经过综合计算,整个行业的关税范围在23.75%—254.66%。
消息传来,我国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龙头企业等迅速通过公开发言或声明等形式,对此表示了不满和遗憾。
终裁结果更为严重
根据当日发布的公告,美国商务部终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产品为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模块、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今年3月和5月,美国商务部先后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4.73%的反补贴税和31.14%—249.96%的反倾销税。
两相对比后,《中国能源报》记者发现,10日终裁的反补贴税税率上调逾10个百分点;反倾销税最高税率维持不变,最低税率则下调近13个百分点。
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一位国际贸易法律人士认为,这是因为美国商务部在公布初裁结果的调查过程中,认定了一些所谓新的倾销和补贴事实。
具体看来,尽管尚德、英利、天合等巨头被终裁的“双反”税率均出现基本持平或下调的“好转”,但对大多数中国制造商来说,此次判决要比今年早些时候的初裁更为严重。
如尚德电力终裁综合税率为35.97%,与初裁基本持平;天合光能终裁综合税率为23.75%,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等多家知名企业为30.66%,均低于初裁水平。但除此之外的其他绝大多数中国生产商和出口商面临的反倾销税为249.96%,反补贴税为15.24%,“双反”综合税率都将在250%以上。
对平均毛利率10%左右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一高税率无疑成为其不能承受之重,它们的光伏产品将因此丧失在美国市场的价格优势,最终很可能被迫退出美国市场。
“美国正面临大选,奥巴马政府为赢得选票,表现出对华政策的强硬,才在终裁中采取了更严苛的措施。”一家国内知名光伏企业的高管对本报记者说。
按照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11月23日作出终裁。如果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反之美国商务部将不得向海关签发这两项命令。
但据本报记者了解,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过去鲜少驳回课税的决定,本次商务部终裁判决,基本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投票结果定调。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同样认为,“虽然还要美国贸易委员会的投票,但应该是比较确定了。”
将继续坚持抗辩
面对美国对华光伏产品作出“双反”终裁的事实,中国商务部迅速给予了回应。10月11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指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沈丹阳进一步明确,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机电商会在10月11日发表声明指出,此次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带有严重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必将对美国和全球清洁能源市场的中长期发展带来很大的损害。
“中国企业将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程序中继续坚持抗辩,证明中国晶硅光伏电池出口并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企业在此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真考虑中国企业的观点、立场和提出的有力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中国企业不排除通过美国国内诉讼或者多边贸易机制等途径,对美国商务部的不公平做法提出挑战,维护合法利益。”机电商会前述声明如是表示。
与此同时,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企业也纷纷发表声明,表明了对美商务部光伏“双反”终裁的态度。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述企业均对此表示了遗憾和不满,却又体现了对美国市场“剪不断,理还乱”的留恋情愫。
如英利绿色能源董事长兼CEO苗连生坦陈,“美国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英利将继续致力于这个市场的开拓”;天合光能董事长兼CEO高纪凡表示,“将持续创新,推动技术进步,把清洁能源带给美国以及世界各地”;尚德电力美国总经理E.L. Mick McDaniel亦称,“将继续向我们的美国客户提供不受关税限制的数百兆瓦高质量、可负担得起的太阳能产品”。
之所以会有这种复杂情绪,似乎并不难以理解。美国商务部统计显示,2010年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总值逾15亿美元,2011年则超过31亿美元。对于已进入美国市场并尝到甜头的中国光伏企业而言,快速发展的美国市场无疑是个大蛋糕,所以谁都不愿轻言放弃。
要解决产能过剩以求自救
虽然美国对华光伏产品“双反”的前景不容乐观,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本次美国商务部的最终裁定,如果输美组件所使用的电池片原产地为中国大陆以外的地区,则将不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可通过从第三方地区进口电池、在国内组装成光伏组件的方式,来规避美国“双反”。据本报了解,上述所谓第三方地区主要为中国台湾地区。
然而,英利法务总监陈卓对此并不看好。“这并非正常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况且进口台湾地区的光伏电池也将增加我们组件产品的成本。”陈卓表示。
此外,令业界更为忧心的是,如果光伏主要市场欧盟也效尤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双反”税率,那将为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灭顶之灾。
在林伯强看来,危机当前,光伏企业要通过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实现自救自强。“目前光伏产业内企业数量过多,鱼龙混杂,所以有必要经历一个惨烈的产业整合过程,这同时也是一个重新成长的过程。”林伯强告诉本报记者,“这需要政府在整合过程当中尽量把手放开,让淘汰整合成为市场行为,而不是政府参与的行为。”
广发证券分析师李竞华则认为,中国企业要努力改变为他人“打工”的地位,脱离“拿来主义”,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技术研发等途径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核心竞争力,才能从“卖苦力”向“卖脑力”转变。
“长期来看,欧美针对中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的壁垒将继续存在,特别是在技术领域壁垒将更加严格。与此同时,随着智能电网等配套设施完善,未来中国光伏需求将有极大增长空间。” 基于上述背景,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中国光伏产业应坚持“自力更生”,将市场目标重点转向国内市场。
“不久前公布的《太阳能发电 “十二五”规划》将装机目标由10GW上调到21GW,且上不封顶,这就是个扩大国内市场的积极信号。”宋亮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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