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监管评价》国家标准11月1日起施行
10月31日,电监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1-9月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情况。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电监会将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并且积极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电力企业不断优化生产结构、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步伐,电力行业主要能耗指标继续降低、减排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持续提升,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大幅上升。电监会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可再生能源收购监管,促进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性全额收购。发电企业积极优化电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电网企业认真落实《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积极消纳可再生能源。截至9月底,我国水电装机容量达20533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达5521万千瓦,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7.11%、37.2%;全国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达到6732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7.2%。1-9月份,国家电网公司消纳四川、青海水电189.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三峡上网电量完成7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华中电力调度交易机构依据《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办法》开展水电应急交易,5月仅重庆大唐彭水电厂就送出应急电量2000万千瓦时,有效缓解了丰水期大量弃水的问题。
二是大力推进科学调度和跨省跨区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电量快速增长。电监会加强跨省跨区电能交易监管,进一步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机制,督促电网企业认真落实节能发电调度。电网企业不断优化电力调度和运行方式安排,积极优化跨省跨区电力资源配置。今年1-9月份,全国跨省送电量546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跨区送电量155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通过跨区交易消纳水电约9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三成多。南方电网公司西电东送水电55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8%。华中区域通过水电减弃增发应急机制,跨省消纳水电电量62.13亿千瓦时。华北区域通过跨省交易机制共消纳蒙西富余风电12.14亿千瓦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低谷弃风。
三是大力推进发电权交易,高效环保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明显提高。电监会进一步加强发电权交易监管,在保障电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手段,开展“以大代小”等形式的发电权交易,将发电量向高效环保机组集中。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安排大容量、低能耗、低污染机组多发、满发、稳发,取得显著成效。截至9月底,全国共有20个省份开展发电权交易,交易电量累计683.92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22.83亿千瓦时,折合节约标准煤548.1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5.6万吨。1-9月,河南、重庆、江西等19个省区60万千瓦及以上统调大容量常规燃煤机组的利用小时数高于30万千瓦及以下机组。还在东北地区,组织开展了首例风电火电替代交易。
四是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电力企业主要能耗指标继续降低。电监会积极支持、引导电力企业探索科技含量高、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新路子,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电力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节能减排新产品、新技术的能力,大力推进技术更新改造,有效降低了能耗指标。1-9月,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为325克/千瓦时,比2011年同期降低4克/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332万吨;全国发电厂用电率5.27%,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国家电网公司综合线损率5.72%(不含趸售县),比2011年同期(同口径)降低0.1%,折合节约标准煤82.9万吨。
五是大力推进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减排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持续提升。电监会积极推动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控系统与电力监管机构的联网,实时监控电力企业污染物排放,促进火电高效清洁运行。电力企业加快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提高脱硫、脱销设施的投运率和效率。截至9月底,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投等集团公司已投运脱硫机组容量39166.3万千瓦,同比增加5.19%,脱硫设施平均投运率达到98.97%,较2011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已投运脱硝机组容量9022万千瓦,同比增加41.1%。
六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制度建设,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促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电监会与各电力企业建立了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协调机制,印发了“十二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方案,组织制定了电力企业节能降耗主要指标的监管评价标准,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力节能监管进入制度化、标准化轨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电监会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抓好跨省跨区电力调度交易监管,在电能余缺调剂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二是突出抓好发电权交易监管,在提高高效、环保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三是突出抓好可再生能源发电监管,在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质量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四是突出抓好价格和收费环节监管,在规范交易价格行为,维护市场公平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五是突出抓好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在不断减少电力污染物排放方面进一步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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