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国就欧盟部分成员国的光伏补贴措施,提出与欧盟及其相关成员国在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
此前11月1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多晶硅是信息产业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基础原料),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称,欧盟部分成员国的法律规定,如光伏发电项目的主要零部件原产于欧盟国家或欧洲经济区国家,该项目生产的电力,即可获得一定金额或比例的上网电价补贴。中方认为,上述补贴措施违反WTO协定关于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的规定,构成WTO协定禁止的进口替代补贴,并严重影响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损害中国作为WTO成员的正当权益。中国政府有权利也有责任,为中国光伏企业争取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欧盟对中国光伏反补贴立案在即,现在中国将欧盟诉至WTO,也是让欧盟意识到别光用镜子照别人,也要照照自己。
申请双反调查不是“反制”
英利集团媒体负责人王志新表示,这一消息让业内感到欢欣鼓舞。这是国家层面的一些努力,也说明了国家对光伏这个行业的重视。目前企业正在积极应对欧盟的调查,国内光伏企业已经联合欧洲当地的上下游企业成立了平价太阳能联盟CASE,从公关游说和法律事务方面来应对。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按照WTO规则,禁止性补贴分为进口替代补贴和出口补贴两种,意大利和希腊的做法是进口替代补贴,即根据材料产地给予补贴,是明显的禁止性补贴。另外,也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事实上,今年以来,针对光伏产业的国际贸易摩擦不断。中欧光伏战近期更是硝烟弥漫。今年9月初,欧盟委员会不顾中方多次呼吁通过磋商合作化解光伏产品贸易摩擦,执意发起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该争端年涉案金额近1300亿元,是中国历年来遭遇最大规模的一宗贸易争端。反倾销立案之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的“反补贴”大棒也即将落下。由欧盟多家企业组成的名为EU ProSun的团体于今年9月向欧洲监管部门提起申诉,指控中国光伏公司获得非法补贴。
在美国、欧盟相继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后,中国企业也欲发起“反制”措施。
继今年7月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之后,11月1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70号和第7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双反”申诉由中国国内最大的4家多晶硅企业共同发起,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洛阳中硅高科技、重庆大全新能源。2012年1月至6月,这4家企业总产量为28484吨,占据国内36230吨总产量的79%。
江苏中能硅材料有限公司副总吕锦标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国内多晶硅企业有很多家,而我们4家的总产能、产量达到了全国50%以上,在全球多晶硅的企业中我们4家的排名也都处于前十位,就是说,世界多晶硅企业前十强中国占了4家,就是我们这4家。现在库存增加、产能利用率在下降,都很困难,濒临停产。”
记者致电另外3家企业,被证实都处于停产状态。
吕锦标还告诉记者:“我们在8、9月的时候提出来对欧盟的多晶硅进行双反调查,从立案到调查再到裁决的作出,会有2至3个月的空白期。”
事实上,此前业内一直呼吁,光伏产业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不断加剧的国际贸易摩擦。这次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也被看成是一次反制措施。
而对于媒体将此次申请形容为“反制”的说法,该案的代理律师代表、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华强调:“不是反制,而是巧合。”
他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该案与美国对我国的“双反”调查在时间上有一个巧合,有人就说我们是在对美国的案子采取反制措施。媒体和舆论对此也比较关注。其实我最清楚,事实并非如此。该案我们从去年就已经开始准备了,根本就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我们是在美国采取措施之后才开始操作的。欧盟的案子也在讲“反制”,但无论怎样,都要符合法律规定,都要符合法律要件。
欧盟不仅是低价倾销
尽管欧洲企业目前并不承认对华多晶硅出口存在倾销行为,但参与调查申请的多家企业表示,事实胜于雄辩,欧盟企业接受政府补贴证据确凿,国内企业已做好相应准备。
2011年中国自欧盟进口多晶硅14643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数据显示,平均价格60美元/千克,总价值超过55亿元。
此前的9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正式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2011年中国对欧洲光伏产品出口高达204亿美元,直接从业人口超过50万人,带动间接就业人口超过100万人。
吕锦标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我们已经通过欧盟多晶硅生产企业的年报、公司网站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文件等渠道,收集到大量证据,充分证明欧盟多晶硅生产企业获得了大量补贴。”
从了解到的情况看,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欧盟多晶硅主要产自德国,小部分是意大利的产品。德国政府的补贴额度相应也几乎是最高的。
据介绍,在德国,投资多晶硅企业可享受名为“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共同任务”的投资赠款。投资者可以获得的最高赠款金额根据其所处的地区及企业规模而不同。在资助金额最高的地区,大型企业所得资助最高可达投资成本的30%,中型企业最高可获得40%,而小型企业最高可获得50%。
记者在4家企业提交中国商务部的申诉书中看到,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的一年调查期内,剔除运输、保险、关税、增值税、仓储等各环节费用影响,原产于欧盟的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1.47%。
根据4家企业提出的诉求,此次涉及低价倾销的欧盟多晶硅企业共有11家,其中:德国5家,意大利4家,法国和西班牙各1家。
“不仅仅是低价倾销,包括瓦克等欧洲企业在过去10年中获得多项政府补贴和政策性贷款,使得其在面对中国多晶硅企业时拥有成本方面的竞争力,这也是我们提起反补贴诉讼的缘由。”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以瓦克为例,其在过去10年中,获得超过4亿欧元的政府补贴,并在2002年、2008年和2009年从欧洲银行获得了3笔政策性贷款,贷款本金总额为8.5亿欧元。
尊重规则
吕锦标对法治周末记者强调,商务部从11月1日就开始调查,看对方的商品是否符合“量升价跌”的趋势,如果符合就有倾销的可能。再者就是对行业构成的损害,还有需要调查的就是进口商品的倾销与行业的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是因为国内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的原因造成的行业亏损,还是倾销造成的市场冲击。这3个问题解决了,在两三个月的时间内,基本上就会有一个初裁出来。
他说,多晶硅是高新技术产业,我们有着很好的发展势头,处于全球领先位置,之前我们原料全部是进口,因为受制于人,在价格战的时候受欧美这些国家支配很明显。
如果没有恰当的保护,产业消亡之后,价格就只能由人家牵着鼻子走了。
“商务部对我们递交的申请书和证据进行了初步审核,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现在已经立案了。”王雪华律师说,该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多晶硅产业在新能源领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产业,也正是基于其重要的地位,美韩、欧盟在国内有补贴的情况下,对我国大量出口进行倾销、损害了我国产业的利益。
他说,在美韩、欧盟倾销之后,我们四大企业都已经停产了,作为申请人的律师我们一直在呼吁希望国家调查机关尽快作出初步裁定,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及时维护国家多晶硅产业的合法利益。我们的多晶硅产业在全世界范围而言是最先进的,如果公平竞争是绝对处于领先的,现在这种不公平竞争使它在我国销售价格低于其在本国国内的销售价格,造成我国产业严重受损。“该案影响非常大,我们也提交了追溯征税申请。”
业内专家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这个调查的构成要件就几点。首先是存在倾销、补贴,再者是由于倾销、进口产品存在补贴造成损害中国生产同类产品的多晶硅企业的利益,也就是倾销、补贴与国内企业的损害有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受损害企业当然有权提出反倾销、反补贴的贸易救济的调查。”
吕锦标说,加入WTO很多年之后,中国企业也意识到要用规则本身来保护自己,而之前我们看到很多国外利用规则打我们的例子。国内企业达到了一定的出口量,受到损害就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尊重规则很重要。
“从2008年世界经济危机开始,进入实体经济危机之后,到现在欧债危机,再到产业通货膨胀状况,世界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世界各国都在进行贸易保护活动。”王雪华认为,“我觉得中国做得不错。我们历来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反对那种没有事实依据、不客观评估,片面地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利益发动的贸易救济行动,当然它不等同于不采取贸易保护措施。”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