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200KW建筑光电一体化示范项目顺利通过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财政厅项目审核组的审核验收。
此次审核验收由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宝鸡市规划局、财政局参加了会议,会议组成了专家组,听取了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文档,包括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运行、维护管理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实地查看了光伏电站运行情况。
经研究讨论,验收组认为:
①《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200KW建筑光电一体化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06.95KW,达到了项目建设目标。
②项目设计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选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满足示范项目的技术要求,环境与运行监测数据齐全。
③光伏系统实际运行稳定,电能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④项目资料完整,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①《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200KW建筑光电一体化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06.95KW,达到了项目建设目标。
②项目设计符合《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选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满足示范项目的技术要求,环境与运行监测数据齐全。
③光伏系统实际运行稳定,电能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④项目资料完整,运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合理,专款专用。
该示范项目装机容量206.95KWP,年平均发电量为22.9万度,与相同发电量的火力发电厂相比,每年可节约标准煤98吨,可以减少CO2排放266吨,减少SO2排放4.6吨、减少NOX排放0.75吨,此外还可以减少粉尘排放和节约用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宝鸡地区的新能源发展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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