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附加费免除范围使公平问题凸显
德国的环境非营利组织、社会民主党、绿党等指出,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内含不公平性。可再生能源附加费面向大型用户采取了免除及减税措施。由于其免除部分的巨额费用被转嫁给了家庭及中小企业,导致涨幅扩大,因此,上述组织主张应废止不公平的除外措施。绿党称,仅通过废除不必要的免除措施就能节约下40亿欧元,电价每千瓦时可下调1欧分。
尽管如此,这种免除措施的条件却在不断放宽。每当电价上涨之际,默克尔政府便会扩大减税对象。目前有730家企业成了减税对象,预计2013年将有超过2000家企业申请减税。
有些企业为了享受免除待遇,故意增加电力消费;有些企业因为拥有一定规模以上自家发电设备就可成为适用免除政策的对象,因而获取老旧的煤炭火力发电设备,哪怕发电效率较低,也要追求减税的好处。
而且,对于享受适用免除及减税待遇的大企业而言,虽然能源成本的上升将成为负担,但另一方面也有好处。可再生能源发电站的发电能力迅速提高,使得电价根据时段会变得非常便宜。由于大型用电户可直接参加批发市场,因此,可从市场上购买这种便宜的电力。而且,当供需紧张使得市场价格上涨时,还可以停止工厂的运转,将省下的部分电力高价卖给市场。通过所谓的需求响应,这些企业能够享受到可再生能源扩大所带来的好处。
这种“逸失收入”将会被加到中小企业以及家庭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上,导致附加费的进一步上升。中小企业的意见很大。在家庭方面,在中等收入、富裕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也存在不公平。前者只要购买太阳能电池板就能获得售电收入,但后者只能承受负担。某个福利团体爆料说,高达60万名低收入者由于未交电费而被切断了电力供给。
本应是努力目标的数字将肯定实现
在这种状况下,德国环境部长阿尔特迈尔(Altmaier)于10月11日宣布,将重新制定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等可再生能源普及政策。作为变革的要点,他举出了以下几点:
与太阳能发电一样,对风力发电及生物质发电设置总量上限;
研究制定类似于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RPS)的制度;
根据地区及地点,进行更为细致的监测,预计发电量超过系统容量时,甚至可以暂时停止运转;
对大范围、大规模减免措施进行调整;
对电力相关税金进行调整。
对于讨论的日程,阿尔特迈尔只表示,将在11月到2013年3月期间在政府内部进行讨论,在2016年度送交国会审议。并没有透露是否会在举行大选的2013年9月之前敲定。另一方面,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所占比率目标将从现在的35%提高到40%。
40%的目标并不是为安抚可再生能源推动者而勉强加码,而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的有意之举。毕竟按照目前的趋势,到2022年,可再生能源将会增加到50%,难保不会引发种种异象。
德国政府在2011年宣布“能源转型”时,提出了35%的目标,这在当时还只是努力的方向,而现如今,无人对实现这一目标表示怀疑。(未完待续) (《日经商务在线》特约撰稿人:山家公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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