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不是完全市场化产业。人类从能源战略和减少碳排放角度选择了承受高额成本探讨新能源发展。近四年来,我国光伏发电成本已从每千瓦时4元多人民币降为目前1元,仍高于传统能源,是以国家补贴多少决定的非市场化产业,而不是以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化产业。这是人类发展必须付出的成本。所以当这个产业遇到困难的时候,需要国家“拯救”。过去,在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确因和叶檀犯过同样的错误,按照完全市场化的做法打造非市场化产业,结果是产业的严重供求失衡;今天,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不能因为过去的错误就因噎废食,更不能因有这样的错误而混淆了事物的本质,根据同样的逻辑犯不同的错误。好在国家的管理者并未失去理性判断,年初以来出台的大量“拯救”政策绝非草率之为。
国家应当加大对光伏产业的科学扶持力度。当市场规模不清晰的时候扶持产业是错误的,当社会的承受力和市场规模清晰的时候,站在负责任大国角度,中国应当承担起对光伏新能源发展应尽的责任;站在中国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最具国际竞争力产业的国家竞争力角度,国家更应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去年中期以来,欧美国家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一浪高过一浪,不但说明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也说明中国的竞争威慑力。在中国光伏产业经过本次整合完全可能走在世界前面的时候,我们不应当成为这种期望的助推者。
大力扶持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叶文说“政府救市,要救的是强壮者,而不是想救老虎却救了一只病狐狸”是对的。那么谁是老虎,谁是病狐狸这恰是一个难题。中国只有工信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对于重灾区的光伏产业链中游企业却无标准可谈,这是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缺憾。按照笔者对中国光伏产业过去高速发展应分为2004-2008理性增长、2008-2010非理性增长两个阶段的划分,第一阶段的企业的产能基本是与全球终端市场需求相匹配的,并且均完成了在境外公开上市,应当是中国最具竞争力企业的主要构成部分,也应当是国家最应扶持的部分,而这恰是与国家开发银行所提要重点帮扶的12家企业基本相符。再分析这些企业,无论从品牌知名度、国际市场经验、产能和技术水平都是全球一流,除了迅速膨胀带来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战略中问题有待在发展中提高外,最缺少的就是流动资金和发展资金。如果国家能够帮助他们解决这一问题,并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相信中国的光伏企业定能为人类的新能源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即叶文所说“只有让高效、建立价格公信体系、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占据市场,中国的新能源才有前景。”
附带说一下叶文所说“政府要不要救助多晶硅生产企业?不要。”恳请叶专家再细分一下市场。不同于组件市场的严重供大于求,多晶硅市场是严重供不应求。大部分组件企业不救也就罢了,多晶硅企业还真应能救就救为上策。因为今年多晶硅进口总量将达8万吨,占国内市场需求的50%,创历史新高。眼看着有竞争力中国多晶硅企业在困难中于不顾,而让外国企业大行其道,似乎从感情到逻辑都不通。何况象保利协鑫这样的全球最具竞争力企业还真不是“病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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