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2-008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期 3MW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上太阳能光电建筑
应用示范项目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的通知》以及建设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
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9 号)等相关规定,为综合利用资源,适应
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公司拟利用车间屋顶安装光伏太阳能组件,总装机容
量为 10MW,总投资 15,000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 3,200 万元,根据相
关政策规定,预计经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国家财政补助 10,150 万元,省级
财政补助 16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7)。
近期,公司已经完成一期 3MW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
并通过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河南省财政厅组织的项目专家验收,
一期 3MW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共投资 2,611.15 万元,其中公司
以自有资金出资 611.15 万元,共收到国家财政补助 2,000 万元,一期 3MW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已经达到可使用状态,预计每年可为公司节
约电费 120 万元,大大节约了公司的生产成本,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投资新上该项目,有着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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