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7日晚间消息,赛维LDK今日宣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已发布声明,2008年7月赛维LDK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运通)签署的晶片设备供应合同是可行且有效的。
2008年的7月,京运通与赛维签订了JYT660多晶硅铸锭炉580台,其中2008年提货80台,2009年提货200台,2010年提货300台。但随后金融危机爆发,赛维光伏项目建设进度被推迟,2008到2009年总计提货119台后,剩余400多台都未提货。今年6月,京运通提出仲裁,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3.1亿元。
2012年12月25日,CIETAC声明称,赛维LDK应向京运通支付总计2.94亿元人民币违约金,此外还需要支付340万元人民币的仲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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