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阳能发电产业比较依赖海外市场。进口太阳能电池生产所需的核心材料及部件,并向日美欧出口太阳能电池及组合制成的模块等。
从2006年起,中国太阳能发电产业投资增加,产能迅速扩大。不过,受雷曼危机及欧洲金融危机影响,海外需求陷入低迷,另一方面,与美国及德国等在太阳能电池板出口方面也产生了贸易摩擦。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制造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30%以上的关税。
从2011年起,模块及多晶硅型太阳能电池等的价格迅速下滑,中国有300多家中小企业破产。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制定了新政策。
2012年8月公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设定了在2015年之前,太阳能发电设备装机容量从现在的500万千瓦提高到2000万千瓦的目标。作为示范业务,将在日照量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大型太阳能电站。另一方面,为了促进在城市地区普及分散型太阳能发电设备,将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针对小规模太阳能发电业务实行奖励政策。
最大的课题是并网和所发电力的收购价格。目前正在制定的《分散型发电管理办法》以及《入网管理办法》将明确规定政府及供电企业的责任,预计将优先接受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发电站并网,并采用优惠价格。
政府的方针是,实行配额制度,要求供电企业及发电企业必须采用一定量的可再生能源。规定供电企业在购买电力时,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发电企业必须利用可再生能源按一定比例进行发电。
另外,2012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针对在公共设施及住宅中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提供奖励。国家能源局计划制定相关细则。
太阳能发电业务与政策密切相关。此前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能向日美欧大量出口,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出口对象国的政策。中国要从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大国变为太阳能发电大国,确立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以及提供补贴等相关促进措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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