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石油化学株式会社(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将为这批债券提供担保,债券利率按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浮动,债券到期日是2016年1月15日。债券收益将用于一般运营资本用途。
该债券将不会向美国地区或该国公民出售。
韩华新能源首席财务官Jay SEO先生评论道,“我们很高兴能在目前行业低谷期获取发展所需的资金。凭借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母公司的支持,我们相信能在中国大陆和海外获得必要资金。此次发行的债券和近期与北京银行签署的4.75亿美元贷款协议为我们2013年的发展准备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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