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供电企业在提升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规范供电市场行为及供电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五类问题。1月30日,电监会在京发布《2012年供电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针对2012年供电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
《报告》指出,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供电企业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供电监管相关规定,按照《供电监管办法》要求,加大电网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电网建设投入,逐步加强城镇和农村地区供电能力;积极推进供电信息化建设,加强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指标管理,努力提高供电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大力提升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不断深化公平竞争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供电市场行为有所规范;努力加强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工作。
依据《供电监管办法》以及《电监会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有关指标》,《报告》披露了2012年供电检查发现的五大类共404例问题,涉及供电企业162家,占受检供电企业总数的81.2%。
问题一——供电半径过长,变压器和线路重载现象突出,制约供电能力。主要表现在:供电能力不足,新增负荷无法报装,影响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变电站单线单变运行方式过多,形成局部电网安全运行风险,无法保障连续可靠供电;供配电设施建设与改造进度滞后,配电线路供电半径过长、设备重载过载现象严重,配电网可持续支撑能力偏弱。如蒙东兴安突泉电力公司、海南三亚供电局、陕西地电咸阳供电分公司等26家供电企业存在部分变电站为单电源进线、单主变配置,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风险。
问题二——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指标管理不规范,统计数据不完整、不真实。主要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未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效开展供电质量的监测、统计、分析和改进工作,部分供电企业供电质量监控手段不完善,监控数据和运行数据存在偏差,少数企业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统计数据与实际偏差严重。如湖南湘西永顺县电力公司未按照《供电监管办法》要求,安装电压监测装置,开展电压监测工作;贵州黔南独山供电局等6家供电企业部分停电事件中的配变台数统计错误,少于实际停电台数。
问题三——用电业务管理不规范,供电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用电业务办理各环节时间记录不清,时间节点倒置,与营销系统不对应;用户报装业务环节办理不规范,存在超时限现象;用户工程业务档案不完整、不真实,存在错漏现象;有序用电管理不规范;停电告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欠费用户停电催费程序不符合规定,复电不及时;故障抢修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存在超时限现象;投诉事项分类错误,处理超时限等。如福建南平邵武供电公司、海南琼中供电局等存在用电业扩办理流程时间倒置情况。
问题四——供电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存在关联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主要表现在:部分供电企业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关联企业在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中占有率高,存在垄断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违反国家电力行政许可有关规定;未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和收费政策。如冀北张家口供电公司2011年及2012年1-6月投运的用户工程共计147项,其关联企业承揽了100%的工程设计;湖北鄂州供电公司关联企业在用户工程中违规收取带电作业费。
问题五——供电成本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虚增了供电成本。主要表现在:违规列支供电成本、虚增供电成本、工程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如广州从化供电局在输配电成本大修理费用中违规列支员工宿舍装修工程款、监理费、招待费等。本次供电检查共查出违规资金462.35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稳步提高供电能力、着力改善供电质量、努力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切实规范供电市场行为、严格执行财政部和电监会关于供电成本核算规定的总体整改要求,并要求162家受检供电企业在2013年2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如无法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需制定整改计划,并专报说明情况.各单位要在2013年2月底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形成整改报告,报当地电监会派出机构。
《报告》明确,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地方供电企业责成所属各供电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比照《报告》中的整改要求同标准开展整改。
电监会总监谭荣尧在《报告》发布会上介绍说,电监会今年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供电检查整改工作,发布整改情况通报;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工程;开展电力业扩报装专项监管;开展2013年供电检查工作;做好建立完善居民用电满意度评价机制等常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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