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监会发布了《电力工程典型项目造价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电力企业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完善组织机构、创新技术、引入竞争、推广标准化应用等方式和手段,提升了电力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但目前仍存在工程造价管理机制不合理、工程补偿费用控制问题突出、计价标准及费用使用办法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
《通报》对28项电力工程典型项目造价数据的分析显示,电网工程中部分项目概算超估算、个别项目决算超概算,火电工程基本上概算低于估算、决算低于概算,水电工程普遍决算超概算,风电工程大体上决算低于概算。其中,电网工程概算超估算比例最高的是上海外三送出工程,超出比例达50.15%,其次是青海热水变电站工程超出比例为37.83%,决算超概算比例最高的是贵州凯里黎平-车江220kV线路工程,超出比例为18.83%;水电工程决算超概算比例最高的是四川狮子坪水电站,超出比例达149.14%,其次是四川瀑布沟水电站,超出比例为102.36%。《通报》数据还显示,个别水电、电网线路工程移民投资和拆迁征地费用占比较大,其中水电工程移民投资费用占工程总投资比例在5.17%~54.51%之间,占比最高为四川瀑布沟水电站;电网工程中的输电线路征地费占工程投资比例在5.03%~75.65%之间,占比最高为上海外三送出工程,超过了线路本体投资;电网变电、火电和风电等工程的征地费占工程投资比例在0.5%~3.6%之间,占比相对较低。
《通报》披露了电力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存在弊端,主要表现在一些电网工程核准后,批复概算与核准投资正负偏差较大,使得核准投资失去约束力;二是电网工程和水电工程补偿费用控制问题突出,电网工程主要是线路的拆迁赔偿问题突出,有些工程拆迁赔偿费用甚至超过了本体费用,水电工程主要是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费用大幅突破概算,使得水电工程的调概成为一种较普遍现象;三是计价标准及费用使用办法有待完善,主要表现在火电工程中定额含量与实际差别较大,技经标准与技术标准有一定程度的脱节,另外还存在预备费使用办法不合理、列支手续复杂造成部分电力工程项目基本预备费未使用等问题;四是工程设计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亟待提高,主要反映在部分电力工程建设在一些环节管理不到位,设计深度不够,在实施阶段出现了较多重大设计变更;五是个别火电项目资本金到位不足,影响了项目的资产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通报》从完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加强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的规划和协调、及时修订计价标准和完善费用使用办法、强化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严格执行资本金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措施和具体建议。另外,针对开启脱硝设施运行的部分火电企业没有获得脱硝电价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环保设施电价补偿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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