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计划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投资设立酒泉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实际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阳光电源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投资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2、2013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酒泉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阳光电源,无其他投资主体。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酒泉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暂定)
2、注册资本:100 万元
3、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
4、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曹仁贤
6、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新能源发电电力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与电力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和服务。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 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以上事项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的投资目的
甘肃省发改委批复(甘发改能源函[2013]24 号文),同意公司在酒泉市肃州区开展 49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此,公司拟在酒泉市注册成立酒泉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开展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能否及时获得项目的核准。
3、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开发下一代光伏逆变器产品、深度开展光伏并网技术研究提供更多的技术积累,同时也完善了公司的产业链,电站建设运营的投资与收益预测以将要开展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结果为准。
四、办理对外投资相关事宜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总经理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审批、登记事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办理公司设立审批、登记事宜以及投资进展公告等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甘肃省发改委批复(甘发改能源函[2013]24 号文)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4 日
2013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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