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3月5日电(记者崇大海 张正富)欧盟委员会5日发布公告称,欧盟将自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进口登记。
公告称,根据欧盟有关保护本国产业免受来自于非欧盟国家的倾销与补贴进口的法规,欧盟将自6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厚度不超过400微米的光电池、晶片、电池板与组件实施自动登记。但电池板少于六块的、可携带的充电装置、薄膜光电产品以及永久性嵌入其他电气产品中的光伏产品并不列入登记范围。
公告称,欧委会的调查小组已经掌握了初步证据证明从中国进口的上述产品对欧盟市场实施了倾销与补贴,而调查发起方,即欧盟的相关企业也提供了基于生产全过程成本的光伏产品的正常价格,以及作为参照国的美国光伏产品的成本与价格。欧委会基于以上数据及其他材料,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实施登记制度。
根据调查程序,欧委会是在正式启动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后6个月启动登记程序,此后欧委会将在6月5日前后公布对光伏倾销案的初步裁决,在8月7日前后公布对补贴案的初步裁决,并在今年12月5至7日公布对这两起案件的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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