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之手何时休
新能源行业,乃至所有战略新兴产业,各级政府该不该介入,该如何介入,在尚德危机后,正成为一个热点话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主任冯飞认为,光伏企业依靠行政命令推动、依靠“搞运动”的发展方式,违反了产业发展规律,扭曲了投资者行为,不利于光伏产业的长期发展。
中国的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仍在延续着中国在全球制造业国际分工中身处低端链条的旧模式。“穿新鞋走老路,发挥的还是末端组装优势。”冯飞称。
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新能源发展初期,各国政府均给予支持,这是通行做法,“但是扶持的手法和中国大有不同”。譬如德国,其扶植政策倾向于补贴需求方。
新能源的前期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回报期长、风险大、社会资金不愿进入,需要政府去承担部分风险;而后期市场开发,新能源企业需要依靠政府去协调电网等部门,依靠政府出台电价补贴来支持新能源和更有成本优势的火电、水电竞争。
冯飞指出,目前中国光伏市场利用能源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光伏发电价格偏高,与煤电价格差距过大;国外光伏多是分布式利用,建筑一体化,这也与中国国情不符,加大了推广光伏市场的难度。
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前秘书长魏启东认为,政府要做的是制定好上网电价,补贴光伏电价、促进光伏电站投资,自下而上带动光伏组件企业的发展。
但是在光伏产业链中,地方政府并未将大量的政策扶植花在两头。“地方政府为光伏产业生产过程提供的不当激励,是光伏行业产能过剩的关键原因。”发改委产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嵎认为。
地方政府直接补贴光伏制造环节,“只会落人口实,引发国外频频‘双反’”。
在终端市场开发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研究人员认为,现阶段中国在光伏应用市场“要谨慎”,不宜大规模铺开。
有能源专家向记者指出,现阶段在中国,试图大规模发展光伏发电、改变能源结构的条件并不成熟。中国处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发展的过程,“需要大量廉价电力,靠新能源供给不可行”。
冯飞亦认为,政府对新能源不能无条件支持,不能扭曲国内经济的基本面。“核心问题,还是要摆正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从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转变为一种创造环境,特别是公平环境的创造角色。”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员称,由于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各级官员控制了大量重要资源。由此催生了扭曲的政商关系,“不光是光伏,几乎每个重要产业都是这样。”
这种政商关系背后的扭曲政绩观,正被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质疑。
去年“两会”期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在内的代表委员,都曾对记者表示,应在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中添加GDP之外的因素,如保障房建设和环保等民生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
资料显示,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也都曾举政府之力扶持某些企业,人称“东亚模式”。但其“财阀资本主义”“大而不倒”的后遗症至今犹存,关于该方面的研究汗牛充栋。
其中的一大反思是,政府应更多出台普适性的、鼓励行业发展的政策,而非由政府支持具体的、个别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产业政策不能妨碍经济规律发挥作用,而应顺应经济规律。
正如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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